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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 审核人;湖理宣 编辑:向文容

202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要把节日作风建设作为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实践载体;要清醒认识到,作风不实、纪律松弛本身就是政绩观错位的具体表现,坚决摒弃学习教育结束即“过关”、作风建设“告一段落”等错误思想;要坚守节点、寸步不让,毫不放松抓紧抓实作风建设,坚决纠治节日期间各类“四风”问题。

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严防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红线

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现金、电子红包、购物卡(券)、名贵特产、“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

2.严禁违规公务接待,杜绝“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等违规吃喝行为,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行为;

3.严禁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违规租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巧立名目、套取资金变相发放节日福利;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得大操大办、讲排场、搞攀比,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7.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8.严禁酒驾醉驾,重点规避“隔夜酒”等认识误区;

9.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杜绝搞“小圈子”“酒局圈”;

10.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监督专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抓现行、抓典型,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714-6351904,0714-12388

举报邮箱:hblgjwb@hbpu.edu.cn

来信举报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X4-402纪委综合室


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北理工学院纪检监察组

中共湖北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