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坚守节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清明节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等,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
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
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借祭祀扫墓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
校属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文明过节的有关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既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三、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714-12388
举报邮箱:hblgjwb@hbpu.edu.cn
来信举报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X4-402纪委综合室
中共湖北理工学院纪委
2023年4月3日